麻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水库库长、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的公告
- 发布者: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1日
- 来源:麻山区农业农村局
为完善水库管理体制机制,压实水库管理责任,巩固提升水库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麻山区2025年水库库长、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职责和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库长
(一)库长职责
1、负责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防汛巡查)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并督导履行相关职责。
2、负责督促编制批复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规程、年度调度运用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用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3、负责督促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负责督促、协调落实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正常发挥功能。
5、负责组织开展水库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清理整治水库“四乱”问题,维护库区良好生态环境。
6、负责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障水库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7、负责组织推进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
8、库长与水库所在河流(湖泊)的河(湖)长非同一人的,库长应主动接受河(湖)长的监督指导。
9、负责水库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二)库长名单
库长:邢安宇麻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大坝安全责任人
(一)职责
1、政府责任人对大坝安全管理负总责。
2、主管部门责任人负责水库大坝安全监管责任。
3、管理单位责任人具体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工作。
(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政府责任人:邢安宇麻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管部门责任人:翟洪钢麻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管理单位责任人:王新阳麻山区麻山镇副镇长
三、防汛责任人
(一)职责
1、行政责任人
(1)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2、技术责任人
(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3、巡查责任人
(1)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5)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防汛责任人名单
行政责任人:邢安宇麻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技术责任人:王智申麻山区麻山镇副镇长
巡查责任人:王新阳麻山区麻山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