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考核、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 发布者: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 来源:麻山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麻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2024年法律援助办结且完成结案归档的案件进行了案卷质量审查,并按相关标准支付办案补贴,现将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共办结并完成结案归档法律援助案件1件、认罪认罚27件、律师值班1人次。
二、质量考核情况
经本中心审查,2024年办结并完成结案归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均为合格。
三、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黑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2〕30号)的规定,2024年共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6200元、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律师案件补贴2150元、宣传办公费3677元。
麻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