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公告

人社监令字〔2025〕第9

当事人:黑龙江吉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枝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4MA194PT60M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汇景花园商业写字楼1单元商业写字间208

经查实,你单位承建鸡西市麻山区石墨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指令如下:

一、责令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补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以书面形式报送至鸡西市麻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麻山区政府B座、联系人:张芮、联系电话:0467-2492274)

如到期未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的,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你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麻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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