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麻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麻政发〔2021〕8号
麻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麻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致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法委发〔2021〕2号)以及《中共鸡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鸡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法委发〔2021〕4号)要求,统筹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麻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宋学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 宇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 蕾 区委组织部部长
朱 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玉洁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王振东 区财政局局长
孙振义 区司法局局长
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承担日常推进工作,主任:孙振义(兼)。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鸡西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制
共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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